一、違約損害賠償?shù)脑瓌t規(guī)則
違約損害賠償?shù)脑瓌t規(guī)則如下:
1.完全賠償原則;
2.合理預見原則;
3.減輕損害原則;
4.損益相抵原則;
5.責任相抵原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違約損害賠償有哪些特點
1.損害賠償是因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產生的一種民事責任。
2.損害賠償原則上僅具有補償性而不具有懲罰性。
3.損害賠償以賠償受損方因對方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害為原則。
4.損害賠償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5.損害賠償是最重要的違約責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責任形式都可以轉化為損害賠償。
6.損害賠償是一種嚴格責任,即無過錯責任。
三、違約責任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違約責任的賠償范圍是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