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lián)邦海事委員會(fmc)駁回了一家托運人的投訴,稱地中海航運公司(msc)征收的1000美元擁堵附加費并非是不合理的滯箱費(detention)和滯期費(demurrage)。這是因為附加費根本不是滯箱費和滯期費。
2月3日,通過nvocc訂艙的美國托運人sofi紙品公司提出投訴,要求退還擁堵附加費,并聲稱該附加費違反了美國航運法,因為msc沒有證明其合理性。
msc最初的回應(yīng)是,其不是訴訟中的當(dāng)事人,因為這家瑞士/意大利班輪巨頭沒有直接與sofi進行交易,而nvocc才是其實際客戶。然而,fmc裁定msc是sofi貨物的海運公共承運人,因此是適當(dāng)?shù)膽?yīng)訴人。
2月13日,msc向sofi發(fā)送了一張支票,退還1000美元。
除一名fmc委員外,其他所有委員都駁回了sofi 的投訴,因為與滯箱費和滯期費(當(dāng)集裝箱在一段免費期限后仍然滯留在碼頭時征收)不同,擁堵附加費不屬于這種范疇。
fmc在9月29日做出裁決時表示,“滯箱費和滯期費的金額,包括‘按日計費’,通常取決于免費期限后集裝箱的使用時間長短。然而,擁堵附加費的評估并不取決于任何免費期限到期的問題。擁堵附加費不是根據(jù)具體集裝箱的用途,而是根據(jù)總體運輸量對每個集裝箱進行評估。”
由于msc已經(jīng)將1000美元退還給sofi,退款要求不再有效。然而,盡管如此,msc目前仍面臨大量涉及附加費投訴的未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