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序具體如下:1、當事人依法前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3、收到開庭通知書后,按期參加庭審;4、依法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無效的,進行審理;5、在法庭進行審理后,由法院依法進行判決。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